5名原告在诉状中诉称,他们在2005年发现上海大众和工美两家拍卖行公开在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刘海粟的遗作“遥岑烟霭”等作品及藏品,并称是刘海粟的家人及亲属提供。随后他们调查发现,自2004年始,这两家拍卖行已陆续拍卖掉总共30幅刘海粟的作品及藏品。“这些作品及藏品都是老先生的遗物,属于子女们共同所有,但是5个子女对此并不知情,拍卖行显然对此没有处分权。”5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刘振芳向记者表示,拍卖这些作品已经构成了对原告的侵权。
那么,这些拍卖品又是如何流传出去在拍卖行拍卖的呢?刘振芳表示,这些书画是由刘海粟的女儿刘虹及其丈夫白庭荫从刘海粟故居中偷偷拿出来进行拍卖的。据她描述,2003年刘虹夫妇将户口从香港迁回了上海复兴中路512号刘海粟故居处,随后两人又以整理故居为名,拿到钥匙,接下来陆陆续续将故居中的藏品拿去拍卖行。然而,被告白庭荫对此矢口否认。他表示,这些作品是刘海粟赠送给外孙女也就是自己的女儿的,自己将其进行拍卖无可厚非。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审理,双方意见仍然无法统一,法院将择日进行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