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此前已有媒体透露相关消息,但是来自各界的社会名人仍让开幕式增色不少。 南京大学的张宪文教授,张生教授(二人系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专家)、细菌战诉讼原告团团长王选女士,《我认识的鬼子兵》作者方军等人齐聚雨花台安德门大街48号,让这场民间行为更为庄重。
下午,与会学者以“南京大屠杀与战争记忆”为题进行座谈。
本报民意顾问刘小冰教授呼吁——
12月13日,应该成为国家公祭日
仅仅陷在历史的悲痛中是一个民族不成熟的表现。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非常赞赏吴先斌先生自费建造“南京民间抗战史料陈列馆”的义举,因为他用这样一种方式让我们和我们的子子孙孙牢记这段充满屈辱又充满骄傲的历史,并从中找到我们前行的动力。
但是,这仅仅是吴先斌先生一个人的事情吗?历史在发展,时间将掩埋许许多多的东西,从物质到物质,惟一难以掩埋的是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抗战使我们懂得国家强大的重要性,抗战使我们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抗战使我们懂得历史本身的重要性。
我们,每一个华夏儿女,都需要懂得这段历史。对历史无知的最大惩罚就是历史的重复!身为南京人,最感悲痛的历史事件莫过于南京大屠杀。但是,这仅仅是南京人的痛吗?难道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能从这种历史的悲痛中轻易解脱出来吗?
因此,我建议制定《南京大屠杀纪念条例》。这是为了纪念牺牲的先人和浴血的战士,为我们30多万的死难同胞致哀;这是为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这是为了规范并拓展纪念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例如,设立虚拟纪念馆进行在线展览纪念等);这是为了制止在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日发生的一些丑行(如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日,有人竟然在南京街头兜售日本军旗等);这是为了抗议少数人对历史的篡改。
世界上许多国家每年都有相类似的纪念日。例如,以色列每年4月举行纳粹大屠杀纪念日,规定全国广告和娱乐活动停止,降半旗,警报长鸣两分钟,行人肃立,车辆停驶。我们可以也应当参照各国的做法,进行南京大屠杀的全国性纪念活动,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
因此,南京大屠杀不仅仅是一种痛。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作者系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南时报民意顾问。
本报记者约请了相关专家与市民,对此发表意见。
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张生博士:我认为研究南京大屠杀,一方面是人人有责,另一方面是人人可为。研究南京大屠杀不是交给读书人,或者交给宣传教育人员就万事大吉了,因为虽然目前相应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研究空间还是很大的。可以说,每一位公民都要尽一份责任,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思想出思想,这样才能形成一种氛围。同时,研究南京大屠杀也不是像吴先斌这样有一定的实力才能去做,而是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方式,并且也不一定非要付出什么多大的成本。比如南京就有一些人自带干粮,骑自行车利用空余时间进行田野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再比如,普通市民也可以做相关的义务宣传员。老吴在这个方面做得都很好,让收藏、整理、展览互动起来,这对后人的研究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江苏省省政协委员汪晓洋:个人建博物馆,应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民间博物馆也是对官方博物馆的补充和错位经营。在国外,就有很多私人博物馆,与官方的相比,一点都不逊色。只不过这个私人博物馆是和南京大屠杀有关,大家比较敏感罢了。既然是个人建博物馆,肯定也要生存,如果要卖门票的话,可能只是轰动一时,不会有长远效益。除非开馆者用其他的副业来支撑。我认为,他倒不如“公私合营”。把自己手中的珍贵资料补充给官方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因为政府在这方面会有资金保证,会让更多的人见证历史、记住历史,我认为这才是最重要的。还有当务之急就是要保护好历史资料和历史的见证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屠杀幸存者越来越少,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全社会都有这个责任。
南京中山东路118号许先生:我认为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还是应该由政府来办比较好,因为南京大屠杀这段历史是中华民族近代历史屈辱的象征。现在国力增强,人们生活好转,更不应该忘记这段苦难。个人举办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动机是好的,从正面的积极效应讲,它会激励和鞭策有关部门做得更好,但从负面效应讲,是对政府一些不作为的讽刺。我们看到,政府也在为此积极努力,比如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已经取消门票,有关部门正在征地、扩容,就是为了更好地把这段历史遗存下来,把青少年教育基地办得更好。我个人觉得,私人的珍贵资料和物证,还是交给官方来办比私人更具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