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拍卖
拍卖的方式:
1、英格兰式拍卖
英格兰式拍卖亦称增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向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达到或超过底价)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增价拍卖是最古老并一直占统治地位的一个拍卖种类,在我国的拍卖活动中较为广泛采用。
2、荷兰式拍卖
荷兰式拍卖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3、有底价拍卖
有底价拍卖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双方经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合同形式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也叫保留价),在拍卖时,凡竞买人所出的最高竞价达不到底价则拍卖不能成交。
4、无底价拍卖
无底价拍卖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并不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在拍卖时只要产生最高应价,拍卖即可成交。
5、密封递价拍卖
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投标拍卖。是指由拍卖人事先公布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公开开启,经比较后选择出价最高者成交。
6、速胜式拍卖
速胜式拍卖是增价式拍卖的一种变体。拍卖标的物的竞价也是按照竞价阶梯由低到高、依次递增,不同的是,当某个竞买人的出价达到(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时,拍卖结束,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7、定向拍卖
定向拍卖是一种为特定的拍卖标的物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必须符合卖家所提出的相关条件,才可成为竞买人参与竞价。
8、反向拍卖
为满足会员个性化需求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注册会员可以提供希望得到的产品的信息、需要服务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价格定位,由卖家之间以竞争方式决定最终产品提供商和服务供应商,从而使注册会员以最优的性能价格比实现购买。
拍卖的标的物(即拍卖品):
是指可以通过拍卖方式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各种财产,包括:公物拍卖、无形资产拍卖、不动产拍卖、企业资产(产权)拍卖、艺术品及文物拍卖。
二、 拍卖特点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够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三、 拍卖常识
1、如何参加拍卖会
1)首先参阅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标的。
2)及时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内实地看样(根据惯例拍卖标的均以展出时实样为准),详细了解该标的的一切情况,如质量状况、新旧程度、使用年限,标的如是房地产、汽车,还应了解其现有权证、牌照情况,向有关部门咨询办理过户的手续及费用,便于测算竞买成本,确定合适的竞拍心理价位。
3)按照拍卖公告宣布的日期、地点,提前进入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向拍卖公司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竞买人如系法人企业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竞买人为有限公司法人企业的在参拍房地产及固定资产类等标的时,必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交纳参加竞拍保证金,领取竞拍号牌,在拍卖会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司对该次拍卖会所作的具体规定及须知,遇有疑虑可当场向拍卖公司询问了解,以免因理解有误引起纠纷,导致承担责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应集中精力,把握机会,参加竞买,应价、加价时保持头脑清晰,牢记自己的心理价位,举牌果断。
5)一旦竞买成功,当场与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确立自己的买受人资格。
6)按照拍卖会规定的期限,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
7)买受人凭已结算完毕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拍卖公司提取成交标的。
8)涉及权证、牌照过户的标的,在提取后,按拍卖会上约定的责任、义务,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惯例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公司协助)。
2、如何代理竞买
1)代理人必须取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表明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代理的内容及权限。被代理人如系法人企业,则必须取得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法人委托书。
2)代理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将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系法人企业的其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证明,提交给拍卖公司审核。如被代理人为有限公司法人企业时,在参拍房地产及固定资产类等标的时,必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经拍卖公司审核同意后,由代理人填写竞买登记表格,在竞买人栏内填写被代理人的名称,在竞投人栏内填写代理人的名称。在交纳参拍保证金后,领取竞拍号牌,进入拍卖会场,才能有权代理竞买。
4)代理人在拍卖会上的竞拍行为超出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所载的内容及权限,拍卖公司视其为无效行为,有权中止其竞买资格。
5)一旦竞买成交由代理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3、拍卖技巧
把握好三个环节
1)仔细看样,定好心理价位。
看样是竞买活动顺利进行的的第一个步骤,顾客在观看拍卖样品过程中,应对物品的真伪、成色、规格等细细观察。如果发现与拍品目录不符或有未注明的瑕疵,可即时向拍卖行提出询问,然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拍品上标有参考价,顾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关商店或市场去了解一下同类档次的价格,将几个价格相比较后,确定自己竞买的最高出价、即“心理价格”。心理价格是根据顾客对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该物品的市场价格和增值潜力等几方面组成的,这些因素和心理价格成正比关系。
2)熟悉拍卖规则。
拍卖有许多基本规则,不同的拍卖会又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仔细阅读拍卖的规则规定。竞价时,应按照拍卖师宣布的竞价方式出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否则叫价无效;每件拍品成交后,买主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付清价款和取回拍品等待。
3)运用竞价技巧。
拍卖场上,竞买者应冷静观察场上的竞价情况,稳定自己的竞价心态,守住心理价格。竞价时,一般可按加价幅度轮番出价,但价格接近心理价位时应谨慎,避免受拍卖场上竞价气氛的影响,盲目超出心理价位的界限。如果拍卖场上气氛平淡,竞买人可不急于出价,稍后,可出其不意地跳过加价幅度,一下子提高出价,摆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势。几轮出价后,常会吓退一些经验不足的竞买人,使竞价获得成功。还有一种比较省力的竞价方式是,在竞价低潮时,竞买人直接报出心理价格数,使他人一下子被出价气势所迷惑,在犹豫不决时成交。
拍卖时应如何理性叫价。
拍卖是一种以竞价形式进行的交易,价高者得。竞价时,常常会出现一种你争我夺的局面。人性中,争强好胜的一面在这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几经追逐攀高,最终花落名下,回头看看货物,似乎觉得所得不值。拍卖时怎样才能做到理性出价?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经济助理教授程腾欢表示,竞投者在进行任何拍卖前,应对货物订下一个价值,参拍时,叫价不可超过心目中的底价。以艺术品拍卖为例,若认为该幅画只值1万元,则出价不应高于1万元,竞投者不应受场内气氛的影响,才算是理性拍卖。不过他又指出,在公开拍卖中竞投者可凭其它人出价的行情,估计到大约的市场价值,从而评估自己所订下的价值是否过高或过低。不过在拍卖中参照别人的出价而适当调整自己的底价是有经验的竞投者才可以做到的。
把握形形色色的竞拍心态
参加拍卖会的人多而杂,有抱着好奇心的,有想来买便宜货的,有来买紧俏商品的,有来买宝物、收藏品的,有来参加义拍的,也有的是抱着竞争的心态而来的,等等。拍卖有可能成为继股票后的又一个热点,尤其是对于文物的拍卖,作为一个拍卖人或者竞买人,就是要善于把握住形形色色的竞拍心态,使自己成为拍卖交易中的胜利者。
4、 拍卖术语解释
委托人:是指通过合同(协议)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其享有完全所有权或完全处置权的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买人:是指获得竞买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买受人:是指出价最高,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拍卖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或转让的物品。
应计费用:是指拍卖公司对保险、制作网页、包装运输、评估等酌情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费用。
拍卖底价:是指拍卖公司与委托人对其委托的拍卖标的共同商定并在委托书上标明的最底出售价格。
佣金:是指拍卖公司根据有关法律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成交后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