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有信,自古而今都是做人必须坚守的一条基本准则。在我国古代,为王者有“君无戏言”之谓,为民者有“尾生抱柱”之典。尾生的故事毋须赘述,“君无戏言”后边的一段故事却不能不说。
据正史记载,周成王同弟弟叔虞做游戏,顺手摘了一片梧桐叶子给弟弟,说这是玉圭,我封你为诸侯。叔虞很高兴地把这件事告诉了周公,周公立刻去见成王,求证封侯的真假。成王说,我不过是陪他玩玩而已。周公说,天子一言既出,史官就会记下来,朝廷上下就会谈论,也会在全国流传开来,封侯怎么可以当儿戏呢?于是,成王只好封叔虞于晋。
这就是“君无戏言”这句老话的最早来源,意在教训那些帝王们说话算数,否则就有失天子的威信。对于至高无上的当权者来说,立言当慎不仅仅是威严所系,更重要的是关乎社会成本。除非时机成熟、势在必行,但凡涉及到全局层面的政令都要慎重出台。朝令夕改,必然会引起社会运行机制和轨道的转换以及黎民百姓行为和心理的调适,而转换和调适的过程,都要付出一定的社会成本。
在上述“桐叶封弟”的故事中,周公的劝导、成王的践诺,都指向一个落脚点:为了维护天子的威信,哪怕是玩话、错话,也要当真话执行。其中没有或者说看不出他们有对社会成本负责的意思,而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两相权衡起来,天子的威信与社会的安定究竟孰重孰轻?这里,我们不妨用心想一想,那个叔虞当时不过是个孩子,将来能否有长进还很难说,假如他是个不堪造就的混账,周公也要成王兑现自己封侯的戏言,岂不是置晋地人民的福祸于不顾了吗?做君王的,若只为了自己的威信而履行一句玩笑话,究竟是有道还是无道,有德还是无德?就此引申开来,一个人说的话,如果不当甚至是荒唐的,是不是一定要践诺才符合“信”的道德准则呢?或者说,当“信”与“义”发生冲突时,你该如何适从?能不能反悔?
信,也是儒家传统伦理的一项重要准则。《论语》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人如果不讲信用,那怎么可以呢?他不仅看重“信”的社会意义,而且也是一个讲诚信的人。但在《史记》的记载中,孔子也曾言而无信。
事情发生在老人家最后一次去卫国途中,被占据蒲地、反叛卫君的贵族公叔氏给拦住了。弟子中有个叫公良孺的,带着自己的五辆马车跟随孔子。其人贤良勇武,见夫子累遭劫难,颇为不忿,便拼命与蒲人激战起来。碰到这么一个不怕死的,蒲人有些犯怵,就对孔子说,您若发誓不去卫都,就放了你们。孔子答应了对方条件后,蒲人就让孔子一行从东门走了。事后,孔子不仅没有改变行程,还跑到帝都去劝卫灵公出兵伐蒲。子贡见一向重信的老师出尔反尔,感到不好理解,就问孔子,盟约难道可以背弃吗?孔子说,被要挟而签订的盟约,神灵是不会认可的。
孔门十二哲人之一的有若,对孔子思想通常能做出符合原意的解读。他曾说过,“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意思是说,信合乎义,言诺方可行。孔子答子贡问所涉及的信义问题,也许只有这样解释才合情、合理。《孟子.离娄上》指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意思是说,通达的人说话不一定句句守信,做事不一定非有结果不可,只要合乎道义就行。拘泥固执于“信”而不知通权达变,是愚蠢的行为。
在中国历史上,守信的行为不一定都合乎义,弃信的行为不一定都违背义。信如尾生者,常被后人批评为拘于形式、不知变通,是守小信而违大德。弃信如刘邦者,如果因自食其言而利天下大局,后世并无诟病。古代那些天子们,正是在听从谏官劝喻、收回成命后被誉为开明皇帝的。事实上,将“言必行,行必果”兑现得最决绝、最彻底的,不是君王,也不是百姓,而是那些行走在大地边缘的侠客。与各类艺术演义出来的武侠不同,司马迁笔下记载的那些人和事并非虚构。在《游侠列传》、《刺客列传》中,像季布、荆轲这样的硬汉,为了一句话,喝了几碗酒,就慨然献出自己的头颅,这种“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精神,确实令人慨叹和敬仰。但是,历史不忍细看。这类人物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目的性和是非观,除司马迁“多有不忍”外,史家历来毁誉参半,更不值得后人效法。这样看问题,不是说诚信不重要,而是说我们对诚信的崇仰不能失之偏颇,走入极端。当“信”与“义”发生矛盾时,“然诺”应当服从法律和道义,否则就会发生不该发生的悲剧。
(摘自香港《文汇报》 作者:王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