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国企高管犯罪才是平安之道
环球时报-环球网(北京)报道:2010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国企人均贪近千万.
国企人均贪近千万民企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50人
2010年收集的企业家案件共155件,除5件为企业家遇害案件以外,其余150件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150件企业家犯罪案件中,除了两名通缉在逃以外,其余都被抓获或在押。
该150例案件,都是2010年度媒体聚焦的焦点,基本上反映了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件的概况。
在150例2010年度涉案的企业家中,国企企业家64位。初步查明年龄的35位企业家的平均年龄为52.65岁。
64位涉案的国企企业家中,党和国家曾给予许多人很高的政治地位或荣誉。其中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的光明集团实际控制人冯永明;有现任全国人大代表的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裁李晓枫和重庆移动党委书记、原总经理沈长富;有任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
2010年度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案,一审判决康日新无期徒刑;
2.贵州茅台(600519)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乔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决乔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审维持原判;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唐若昕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决唐若昕有期徒刑14年;
4.上海中祥集团总裁、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秦金龙贪污案,一审判决秦金龙无期徒刑;
5.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判决李人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6.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广州市外轮物资公司、广州碧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肖先敏挪用公款案,一审判决肖先敏有期徒刑15年;
7.长春建工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谭历受贿、贪污案,一审判决谭历无期徒刑;
8.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清受贿案与天津市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怀志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王春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高怀志一审被判20年;
9.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5名矿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一审判决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1人有期徒刑13年。二审予以维持原判;
10.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范宪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范宪无期徒刑。
总之,作为国企企业家,应努力“戒贪”,严惩国企高管犯罪才是平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