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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舍利崇拜的渊源
《佛塔地宫探索》 作者:汪海波 2011-08-18 16:38:00发表评论(0) 新浪微博 更多

 

 

“舍利”是梵语音译。《魏书·释老志》载:“佛既谢世,香木焚尸,灵骨分碎,大小如粒,击之不坏,焚亦不焦,或有光明神验,胡言谓之‘舍利'。”《佛学大辞典》:舍利,佛之骨也,是依戒定慧之熏修所成者。《金光明经》:“舍利者,乃无量六波罗蜜功德所熏”,“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难可得,最上福田。”《秘藏记》曰:天竺呼“米粒”为“舍利”,佛舍利似米粒,是故称舍利;《法苑珠林》记:舍利一般有三种颜色,白色骨舍利,黑色发舍利,赤色血肉舍利;高僧焚身后时有遗骨如珠,光莹坚固,亦称“舍利”。狭义的舍利指佛陀火化后的遗骨形成的结晶体,广义的舍利泛指佛陀和高僧的生前物、遗体、遗骨、遗物和感生物、影代物,如佛钵、佛发、佛爪、佛影迹及高僧圆寂后的不坏肉身等等,还包括佛的说法——佛经。

佛舍利崇拜与供养,在佛陀在世时就已存在了,典藏记载供养佛发、佛爪事颇多。《十诵律》记载:“世尊游行诸国土时,我不见世尊,故甚渴仰,愿赐一物我当供养。佛与爪发言:居士,汝当供养是爪发”。《佛本行集经》记载:“尔时,商主同白佛言:世尊!愿乞我等一物作念,若到本乡,不见世尊,当以彼物作塔礼拜,以表忆念大圣世尊!……尔时,世尊即与诸商人佛身发爪以用作念。而告之言:汝等商主,此之发爪,今持与汝,令汝作念,若见此物,与我无异”。《杂宝藏经》记载:“频婆娑罗王,已得见谛,数至佛所,礼拜问讯。时宫中妇女,不得日日来到佛边,王以佛发,宫中起塔,宫中之人,经常供养”。《经律异相》记载:“佛久游诸国,长者须达思恋渴仰,白佛言:愿留少物常得供养。佛与发爪,愿听起塔,佛乃许之。于舍卫国造作栾拱,彩画庄严”。《大智度论》记载:“出家时,四天王敕使者捧举马足,自四边侍护菩萨,天帝释取发于其天上城东门外立发塔”。仙人言:“我乐住此中,愿佛与我佛发、佛爪,起塔供养,塔于今现存”。

明僧憨山《庐山金轮峰释迦文佛舍利塔记》中记载:

舍利乃戒定之余熏,凝四大所成者。以其血肉毛发齿骨之不一,故有五色之异。其体坚刚,能贯金石,光明夺目,超越世宝。有坚凝而不动者,有流动上下、其状变化不一者,盖各随感而然也。噫!诸佛众生,同秉此心。众生以无明三毒妄想所熏,故其体臭秽,终成败坏;诸佛以金刚心戒定所熏,故其体坚固,光明照耀,常住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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