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的决定:
免去周永康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
任命孟建柱为公安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0月28日
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永康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
任命孟建柱为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任公安部部长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吕诺、刘奕湛)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经表决决定,免去周永康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任命孟建柱为公安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了这一决定。
孟建柱
1947年7月生,江苏吴县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8月至1973年9月任上海市前卫农场供销运输站船队水手、调度、轮机副队长,站团支部书记、站副指导员,1973年9月至1976年10月任上海市前卫农场运输连党支部书记,1976年10月至1977年2月任上海市前卫农场政治处宣传组组长,1977年2月至1986年9月任上海市前卫农场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场长,1986年9月至1990年2月任上海市川沙县委书记,1990年2月至1991年3月任上海市嘉定县委书记(1987年9月至1991年2月在上海机械学院工业企业系统工程专业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91年3月至1992年7月任上海市农村工作党委书记,1992年7月至1993年2月任上海市农村工作党委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1993年2月至1996年1月任上海市副市长,1996年1月至1996年10月任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1996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上海市委副书记,2001年3月至2001年5月任江西省委书记,2001年5月后任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