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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方力钧卷入宋庄房产案 被告购宅基地房
来源:新京报 2008-03-25 10:32:44发表评论(0) 新浪微博 更多

    2006年10月7日,北京第一家现代艺术民营美术馆--今日美术馆新馆开馆并同时举行多位艺术家作品展览。已经10多年没有在中国举办过个展的方力钧举办个人展览,展出的作品包括水墨、油画、版画和雕塑近百件,其中,方力钧花费了3年时间创作的长35米、高4米的巨型油画《2004--2006》首次与公众见面。 中新社发 鲁谷 摄


方力钧。 中新社发 鲁谷 摄

    宋庄房产纠纷系列案中,添上了艺术家方力钧的名字。昨日,记者从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方力钧在宋庄购买的房子,也被村民周淑琴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定买卖合同无效。今天,法院将委托相关机构对方力钧、王立则、王秋人三位艺术家的房屋进行评估。

  方力钧案经历四次起诉

    1994年著名画家方力钧、刘炜、王音、岳敏君、杨少斌和批评家栗宪庭等作为首批拓荒者相继来到宋庄,宋庄也因艺术家的聚集而开始闻名。去年开始,宋庄村民就当年的买卖宅基地房屋一事,将李玉兰、王立则、杨大味、王秋人等艺术家告上法庭,要求判定合同无效,又让宋庄成为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在被告名单中还有艺术家方力钧。

    该案还经历了“一波四折”的曲折过程。1994年,方力钧购买了村民周淑琴的房子,“整个院落有500多平方米,”周淑琴告诉本报记者,2006年自己想要回房子,也了解到国家政策不允许城里人买农民的房子,于是一纸诉状将方力钧告上法庭,“但是法院给打了回来”。周淑芹告了四次,又被撤了三次,“第一次撤,法院说是因为我的合同等材料不齐全,第二次是因为把方力钧的名字给写错了,第三次是法院让我把合同上的证人都写明。”

    方力钧家人的说法有所不同,他表示接到过4次传票,但每次等到准备出庭时,又被告知对方已经撤诉了。

  现进入房屋评估阶段

    周淑芹第四次起诉方力钧时,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今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将对方力钧、王立则、王秋人三位艺术家的房子进行房屋评估鉴定。

    “届时,相关评估公司会对房屋购置价、地上物、区位补偿价进行评估。”艺术家王立则告诉记者,一审之前就评估房子,是吸取了此前审理过的李玉兰案的教训。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一审结束后,再就赔偿金额另案起诉,艺术家向法院提出了申请,提前对房子进行评估。

    当记者向通州区人民法院了解方力钧一案时,一李姓工作人员最初表示,并不太清楚方力钧一案是否处于立案阶段,“之前听说已经撤诉了。”该名工作人员在向宋庄法庭核实后,才告诉记者,“方力钧一案已经立案,现处于房屋评估鉴定阶段。”他表示,案件在审理阶段,法官不能接受采访。(记者李健亚)

    - 四诉方力钧

     时间                    驳回原因

    第一次 2006年6月28日     合同等诉讼材料不齐全

    第二次 2006年9月11日     写错方力钧的名字

    第三次 2006年10月11日    未写明合同证人

    第四次 2006年11月8日     ——(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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