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艺术基金元年”的2006年过去了。最新资料显示,去年共有100家拍企举办拍卖场次684场,总成交额达150亿元人民币。然而,伴随着一个个高价位、新纪录“神话”的诞生,艺术品拍卖市场中假价、假画、假拍的恶疾也渐坦露人前。
徐悲鸿《奴隶与狮》5388万元,吴冠中《长江万里图》3450万元,刘小东《三峡新移民》2200万元,张晓刚《天安门》1804万元……这也意味着拍卖行赚了个盆满钵满。傅抱石巨作《雨花台颂》在北京以4200万元落槌,加之10%的佣金,成交价达4620万元,有人粗略计算,除去税收,拍卖行至少可获利500万元,卖家则可收入3000万元。
《雨花台颂》这样的巨作毕竟不多。目前中国艺术品拍卖企业有三千多家,专业艺术品拍卖机构六十多家,每年还在增加。但拍卖资源毕竟有限,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几成家常便饭。常年与拍卖行打交道的中国文物学会理事赵榆说,不光是小拍卖公司假货比例大,就是一些大的声誉好的大型拍卖公司也照样有假。
之所以这样底气十足,是因为中国的相关法律对此态度暧昧。《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质量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即无论拍品是真是伪,成交后便可概不认账,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著名人物画家史国良去年8月发现有拍卖公司公开拍卖署名为自己的假画,多次要求撤拍,拍卖公司的答复是:卖家不同意撤拍,且真伪不应该由画家本人说了算。不久,另一家拍卖公司宣称,因史国良画作真伪难辨,决定不再拍卖其画作。这被称做中国书画界的首起封杀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史国良说:“拍卖市场中的造假越来越猖狂,就像一个井盖,如果没有人堵上,就会有更多的人受害。”
还有的拍卖公司干脆假拍。所谓“假拍”,即指的是拍卖品的买卖双方实际上为同一主体,故意透过公开拍卖的形式,藉以制造虚假成交价格的欺骗行为。如今在绘画作品尤其是当代画家绘画作品的拍卖活动中,假拍十分普遍,已成了公开的秘密。几乎所有的假拍都与拍卖公司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否则,买与卖合计20%的佣金,再加上卖家3%的税款,是假拍者所承担不起的。
此外,艺术市场上作品的价格也参差不一,真假难辨。稍有知名度者,作品价格往往都有几种标准:画家自订价格;拍卖会上成交价;艺术市场上流通价,包括画廊售价和私下成交价。除拍卖价格因人为因素难确定外,一般说来画家自订价格最高,市场上流通价最低,前者往往是后者的二至三倍甚至更多,市场上流行一句话:“从画家的手里买了画,一出大门就跌掉了一半”。这种种现象不但极大损害了拍卖公司的诚信,败坏艺术家声誉,更可能挫伤收藏市场的热情和信心。
2006年,不少拍卖公司都压缩了拍品数量,如中国嘉德在去年春秋两季拍卖中共推出9400余件拍品,前年是1.3万余件;北京荣宝去年春拍和秋拍共有1300余件拍品付拍,前年拍品是2300余件。压缩市场投入数量、走精品路线成为去年拍卖公司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