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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画廊生意降七成 许多当代画家定价虚高
来源:信息时报 徐毅儿 2010-03-01 10:01:46发表评论(0) 新浪微博 更多

  业界经验

  灵活合作规避风险才能共赢

  据了解,目前做得较为成功的画廊与艺术家走的是一条灵活合作的路。樊振辉表示:“我不会与画家签定‘死合同’,在目前的社会状况里,这对双方都好。我与画家的合作方式比较灵活,一般是每年一签,大致约定一年内以多少钱购买多少画作,先交纳订金,此外还会合作办展览、出书,做一定的宣传推广。”樊振辉认为,严格选取作品,选中“千里马”是成功关键。

  而广州书画专修学院副院长、知名画家朱颂民的画,市场推广做得好是公认的。朱颂民表示:“我的市场推广面比较广,在广东、江苏、马来西亚等地均有操作人,他们每年会固定在我这里拿一定量的画,并做好区域性推广和宣传,其合作方式非常灵活。我认为这对处于上升阶段的画家来说比较合适。”朱颂民笑言:“合作双方讲求诚信是基本的操作守则,此外,画廊除了寻找诚信艺术家,还要着眼于该艺术家作品有没有鲜明的个人风格,有没有一定的笔墨难度,其作品能否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同。”

  行业出路

  代理人制度是画廊发展方向

  “生意好不好关键在于画廊自身的定位。并不是卖几张画挣取差价就可以称得上是‘画廊’!”中国嘉德广州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副总裁许习文认为:“‘代理人制度’将是画廊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

  据悉,被西方画廊奉行的“代理人制度”,即画廊与艺术家签定合作合同,约定在某一较长的时间段内,以一个优惠的价格购得该艺术家创作一定量的作品,而该艺术家的所有生活开支,及作品的市场推广、包装宣传等各项工作全部交给代理人负责,艺术家本人只管专注于其艺术创作。双方合作以诚信为准则,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普遍的社会约束力。目前在中国,画廊业的“代理人制度”还不健全,一些画廊只是直接从艺术家那里低价收购作品再高价转手卖出。

  知名书画收藏家、评论人菱子认为:“画廊没有定价能力,画家定价不实、虚高,投资者不知道应该如何买画,也不知道怎样卖画。中国画廊如果不改变这种代销、挣差价的生存状况,必然要退出市场。”菱子称:“‘代理人制度’是画廊发展的大方向,画家与画廊双方要讲求真诚合作,互相信任。画廊要专业,并具备强大社会关系网,服务范围应包括策展、宣传推广、寻找客户、艺术指导、市场方向把握等等。”

  不过,对于代理人制度,市场上也有反对的声音。“我非常认同‘画家应专心画画,经营交给代理人’这个观点,但中国的画廊尚不成熟,实力不够,不能解决画家的后顾之忧,这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此外,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如何及时地、恰到好处地平衡画廊与画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值得深入思考。”朱颂民一句话道出了众艺术家的心声和诉求。

  相关报道

  去年书画拍卖市场一片繁荣

  吴彬《十八应真图卷》(明)成交价达1.6912亿元;徐扬《平定西域献俘礼图》(清)拍得1.344亿元;曾巩《局事帖》(北宋)以1.0864亿元创下单件中国书法的成交纪录;《宋诸名贤题徐常侍篆书之迹》(宋、元)被“抢”至1.008亿元——刚刚过去的2009年秋拍,人们似乎又看到了2006年的繁盛景象,各路拍品频频飙出高价,仅单件过亿元的拍品就达到了4件。

  “个别高端艺术品拍价飙升,是投资理性的表现,是贵得有道理。而低端艺术品的价格则变动不大。”广州市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向民告诉记者,在2009年全球金融海啸余波未过之时,历经时间考验的古画及名家精品价值得到进一步确认和放大。在拍卖行,可供藏家选择的拍品很多,竞价过程公平、公开,藏家以合适的价钱淘到自己喜爱的艺术品的机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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