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1858年3月19日~1927年3月31日),又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又号长素、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晚年别署天游化人,广东南海人,人称“康南海”,清光绪年间进士,官授工部主事。出身于士宦家庭,乃广东望族,世代为儒,以理学传家。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社会改革家、书法家和学者,他信奉孔子的儒家学说,并致力于将儒家学说改造为可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国教,曾担任孔教会会长。主要著作有《康子篇》、《新学伪经考》
主要著作
《春秋董氏学》《孔子改制考》《日本变政考》《欧洲十一国游记》《广艺舟双楫》等。卒年七十。
人物思想
康有为的理想和政治主张主要在他撰写的《大同书》中得到体现。
近年对于康有为的历史地位存在着较大争议。由于维新变法后各派人士的自述常常出于政治宣传目的而颇多不实,使得这一历史时期的研究存在很大困难。
思想定性
对康有为以及对由他推动的戊戌变法运动的定性的争执一直没有停止过,对于其人政治思想的研究结果更是百家争鸣。这里引用《论康有为政治思想的根本属性》(王建辉著,安徽师范大学2008年度“学术月”论文一等奖):“19世纪末的中国,是封建社会的末期,但不能据此就套用理论,给这一时期的这个变革定义为资产阶级维新运动,给那个运动解释为资产阶级革命,更不能因为客观的进步作用而不正视变革人物主观的落后性。带理论去分析历史是一种方法,客观分析历史得出新的理论是一种研究。制度的变革除了经济基础的推动,也需要文化上的适时更新。经济基础的形成有时并不能快捷直接的促成上层建筑的飞跃。近代,随着资本主义渗入,19世纪四五十年代已经出现了工人的队伍,六七十年代形成了国内的资本主义力量。并且,之后在“一战”中迎来短暂的春天。但当时这个资本主义力量作为推动上层建筑的革命是不够的。况且在依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氛围下,把戊戌变法定义为资产阶级维新运动是可疑的。作为这场革命指导理论的康有为政治思想也是以儒家教义为主导的封建文化中的一部分,只不过这一个部分孕育了一定程度上的反叛精神。”(这里只作为一种参考。)
赋税思想
康有为是19世纪末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著名代表人物,1898年戊戌变法运动的领导者。康有为主张变法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他认为赋税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蠲厘金之害以慰民心,减出口之税以扩商务。他猛烈抨击了厘金税,认为它既不利商,又不利农,也不利于国,必须予以裁撤。他说“内地害商之政,莫甚于厘金一事,天下商人久困苦之”;指出“厘金内之务农工之源,外之损富商之实。既以筹款计,亦徒中饱吏役,而国不受其大益”。他主张通过征收印花税等开辟财源,同时举办银行、邮政等国有事业,用以代替厘金税。康有为认为商兴才能国富,统治者必须“保商”,而保商的关键在于轻税。指出“我国向者误于抑末之说……乃惟重租税以困辱之。至于吾商出口之税,重于外商人口之税,此与各国保商之道相反,商务安得不困?”康有为的轻税思想在后期发展为无税论,在《大同书》里他主张“公中更未尝向一人而收赋税,扫万国亘古重征厚敛之苦。”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超越现实的空想。
个人贡献
历史不能重演,但不同的历史时代却可能有相似的问题。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与今天一样,都处在社会政治与法制的转型时期。因此,研究过去100年宪法思想的发展,对今天的宪法学和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康有为是清末民初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他领导了中国知识界的启蒙运动。先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其后,他以上书和进谏的方式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康有为之前,从来没有一个思想家敢于像康有为那样把他们改革中国政治体制的建议和设想反复向皇帝提出。在我国历史上,他首次倡导了政治体制上的中西结合,最早在中国提出了立宪政体,并提出了具体的宪政方案:兴民权、设议会、进行选举和地方自治,在坚持儒家传统和帝制的前提下,逐步学习西方的立宪经验。康有为的立宪思想有很多保守的成份,但作为我们民族思想文化成果的组成部分,仍然应当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