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摘要
2010年中国大众摄影艺术收藏展是2010年中国艺术品收藏展的组成部分。
一、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品收藏网
中国文化传媒
中国书画专馆
二、承办单位:
上海方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赞助商
上海昌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诚招中国艺术品收藏网、中国文化传媒、中国书画专馆2010年年度赞助商。
诚招年度媒体支持单位:报刊、杂志、网站等相关单位
联系电话:13817298215
13817299012 陈亮
指定酒店:上海宏泉丽笙酒店
指定餐饮:黔香阁虹桥店
赞助商:上海宏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宏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单位:美术报
四、艺术评选委员会:
中国艺术品收藏网、中国文化传媒、中国书画专馆将组成本次大众摄影收藏展的艺术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和网上浏览点击支持率来综合共同确定相关作品的奖项。
五、参加对象:
面向全球,境内外所有有意参展的人员均可报名,作品须合法创作作品便可参展。希望大家能够更多的支持关心我们,我们将提供更好的服务,繁荣艺术品收藏文化,祝参展者艺路精彩!
六、展览主题
围绕“爱上海、爱中国、爱人类、爱自然、爱地球”这一主题,通过摄影艺术的独特魅力展示主题
◆看世博、拍世博、爱世博
2010年世界博览会是一个筹备中的世界博览会,计划于2010年在中国上海市举行,也是历来首次由中国举办的世界博览会。主办机构预计吸引世界各地7000万人次参观者前往,总投资达300亿人民币,是世界博览会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展览盛会,希望您能用您手中的镜头记录此次盛会的点点滴滴,珍藏一份世博的回忆。
希望参展者在不违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创造性的进行摄影艺术的创作。
◆看浦东、爱上海、爱中国
在上海宣布开放开发浦东之日起,这块等待已久的土地就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写下了最为灿烂辉煌的篇章。而今,昔日老上海滩的繁华与落寞已经尘封在人们的记忆深处;浦东的神奇变迁终又织就大上海的光荣与梦想。浦东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缩影”。 看浦东、爱上海、爱中国,用相机去记录这片热土今天的风采吧。
◆爱人类、爱生活、爱地球、爱自然
人活天地间,唯爱而永恒;爱生活则能爱自然,爱动物,爱地球,爱护一切生灵,天地人合一,共同和谐生存。
◆创意生活、展示才华、收藏艺术
本次大展面向大众,为广大艺术收藏摄影爱好者提供了一个创意生活,展示才华的平台,通过参展,您不但可充分展示自身才华,并且有机会收藏中国优秀艺术家的作品。
展览项目
◆人物摄影(不含人体艺术)、重要事件和精彩影像。
◆风景摄影
以上两项目均要求合法创作作品方可参展。
七、征稿要求:
◆ 投稿为电子文件形式,采用Email投稿。
◆ 邮件标题需注明:摄影●迎接上海2010年世博会中国大众摄影艺术收藏展或简称2010年中国大众摄影艺术收藏展字样,邮件内容需包含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参展作品相关信息。
◆ 参加者国籍和年龄不限。
◆ 参加作品需本人拍摄、要求画面清晰、构图严谨、角度新颖、生动传神、富有感染力,谢绝合成加工,并用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投稿。
◆ 本次展览参展作品需缴纳相关的展示评选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儿童组5元每张,其他组10元每张,投稿数量不限。
◆ 电子文档投稿:图片大小在1600X1200像素以上,图片文件不小于2MB。图片是JPEG文件RGB格式,图片上不能有文字和边框,上传图片均须合法、自行创作的作品,如作品违法将取消作品参展资格。
展览专用投稿信箱:artsfans@sina.com
八、展览参与方式
1、展览地点:中国艺术品收藏网网上美术馆(www.artsfans.com)
展览时间: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11月7日
2、参展者需在展览网站实名注册并通过本网支付平台或邮局、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费用后,方可获得参展资格,参展者作品经本网站审核后将在中国艺术品收藏网网上美术馆展示,并参加评奖、抽奖。
咨询电话:021-62681277
展览专用投稿信箱:artsfans@sina.com
组委会地址:上海市虹井路888弄2号201室
九、截稿日期:2010年11月7日24:00(以收到稿件为准)。
十、评奖时间:
活动评奖预计在2010年12月上旬以前;作品获奖者承办方将另行通知并确认领取奖品资格;获奖者名单将于评奖结束后公布在展览网站上;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放弃版权类、保留版权有限销售类、保留版权展示类。每类将设、业余儿童组、业余学生组、业余成人组、业余老年组、专业组共五个组别,每组均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奖若干,奖品包括中国优秀艺术家的作品或数码产品、现金等奖品,根据参展人员情况再确定设立纪念奖名额。 开奖当日,将抽出幸运奖若干。
十三、附 则:
◆ 本次展览所有参展作品《2010年中国大众摄影艺术收藏展》
主办方与承办方均享有有展览、印制画册和其他宣传品的权利。
◆ 主办方和承办方拥有本次展览的解释权。
◆ 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取消违法违规作品的参展,入选资格并保留追究后果的权利。
◆ 本次展览作品不退稿,不退参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