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预售创影视圈神话
1995年,刘晓庆开始从商。不过,泼辣的刘晓庆即便下海也与众不同,她干脆息影5年,全面投入商业。复出后,凭借《武则天》的轰动效应,刘晓庆在原有的刘晓庆实业发展总公司之后,相继成立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刘晓庆影视制作中心。
40集电视连续剧《火烧阿房宫》是新公司成立后打响的第一炮,这部电视剧也充分展示了刘晓庆作为商人精明的一面--《火烧阿房宫》是刘晓庆与郑州市银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拍摄的。说是共同投资,刘晓庆没出一分钱,而是将自己出演《武则天》的名气和演出折价人民币1200万元作为投资,对外号称是投资2500万元,双方按50%的比例分红。接着,刘晓庆先是打着投资2500万的旗号请出著名导演李翰祥,然后又将自己一人演三角为特色,大肆向媒体"叫卖"。凭着刘晓庆的宣传手腕,电视剧在拍摄中就预售了不少拷贝。就这样,这部连剧本都没有的电视剧卖出了天价。
同样,刘晓庆的精明还体现在她从不拿“片酬'上--她只要广告时段。比如刘晓庆出演《武则天》时,片酬是15秒广告--将各地电视台的广告报价乘以《武则天》的播出次数,这样得出来的数字是不是非常天文?到了《火烧阿房宫》时,刘晓庆的手笔更大--各地的电视台可以免费播出,但每集要“支付”随片广告时段150秒--按30秒广告15万元来算,一集电视剧理论上就会得到75万元!
除了对“片酬”把握“准确”外,刘晓庆还善于利用自己的经历换钱,她出过的《我的路》、《我这八年》等几本书销量都相当不错,但最实惠的还是《我的自白录--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儿》--一个标题卖了10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