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除非你是传统侦探小说的“超级饭”,你才会捧着大部头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不忍释卷吧?或许你的书架上还真有那么厚厚一套,可你敢说它的功能大得过一块墙纸吗?
烟斗、手杖、黑礼帽,命案、推理、擒元凶……19世纪那一套“元侦探”现如今不能说已死已僵,却委实闷了些酸腐了些,怕是只能被束之高阁了。在最新的电影版《福尔摩斯》里,老牌坏男人小罗伯特·唐尼将观众们既定思维里那位冷静、沉郁的绅士神探颠覆成了又酷又能打、又帅又搞笑的动作英雄,推理让位,男色先行。
如果说电影版的刻意颠覆是为了更适合新时代的商业视听语言(动作性/大场面)和商业心理诉求(暧昧性/刺激度),那么以“福尔摩斯”为始祖的各时期各国度的经典“神探”形象其实从未停止过与时俱进的基因突变。20世纪中期的美国作家们将其置之死地而后生地变异成了醉生梦死的孤独硬汉,“末世纪”的日本推理“大拿们”则将其涅槃成了从长不大的柯南到一点正经都没有的老头任三郎等各路“怪咖”。OK,“孤独”与“搞怪”岂非正是“新时代”这枚硬币的正反两面?福尔摩斯们,知死而后生,摇身一变,走进新时代。
19世纪的绅士老祖
福尔摩斯是世界三大知名人物之一,与米老鼠和圣诞老人齐名。
英国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而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100多年间,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又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柯南道尔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都无法统计、无法估量。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福尔摩斯已经成为“元侦探”的代名词。
在小说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此次却破天荒地授给了虚构人物。
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柯南道尔是从自己见习于爱丁堡皇家医院时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的身上获得灵感,从而创造出了福尔摩斯这一人物。
福尔摩斯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0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这是存在于19世纪英国浓雾中的福尔摩斯,他乘坐着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他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
确切地说,福尔摩斯是一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尔奈的画作,从中了解两代以前的社会风俗,由此亦说明他为什么能适应乡间生活,熟悉乡下的情景,而且对法国的案件从不放过任何机会。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但比哥哥迈克洛夫特略逊一筹),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