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教授简历:
蔡定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研究所所长(成立于2004年成立)。
兼职: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成立于1999年),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洪范法律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天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咨询顾问等。2002年获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学历和经历 :
1974年12月-197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
1979-1983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1986年9月,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年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在职学习)
1983年8月-1986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事
1986年10月至2003年12月,供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秘书处,历副处长、处长、副局长
2004年至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国外和海外学术经历:
1994年10月至1995年10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同时访问哈佛大学法学院、美国民主党全国研究所(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并就中国的宪法解释和宪政发展、人大制度及其改革发表演讲;
1999年10月,应邀访问耶鲁大学法学院,就中国法制改革发表演讲;
2002年1月至2002年7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同时访问世界银行法律部、美国国会会计总署和访问瑞典隆德大学,并就中国的人大制度改革,立法制度改革、法制建设现状发表演讲;
2004年4月,应香港大学法学院邀请访问香港大学,并就全国人大的法律解释问题发表演讲;
2004年10月,应卡特中心邀请考察美国总统选举,并访问威尔逊中心,就中国的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改革发表演讲;
2005年1月,应德国阿登纳基金会邀请,访问德国外交协会、汉堡大学和杜依斯堡大学,就中国宪法及其改革发表演讲;
2005年4月,先后访问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布鲁金斯学院和UCLA亚洲中心,就中国司法改革和人大制度改革并发表演讲;
2005年7月至10月,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研究员;2005年11月,访问台湾中央研究院、台湾政治大学和台湾大学,并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转型发表演讲;
2006年5月,应荷兰大使馆邀请,去就反就眯歧视问题访问荷兰、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的平等机会委员会和其他人权机构;
2006年6月,应欧盟欧洲亚洲事务研究所关于中国与非洲问题会议,并就中国改革与政治发展问题发表演讲;
2007年4月,应EPEC组织邀请在澳大利亚悉尼参加未来经济领导人思想库关于公共财政透明化会议;
2007年9月初-11月底,在英国瑞慈人权中心、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和法国巴黎政治学院 (Sciences Po)进行欧盟公众参与项目研究;9月底,在伦敦英中协会就中国的司法改革问题发表演讲。10月底,应邀访问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中心,就中国的反就业歧视状况发表演讲;11月19-20日,参加英国外交部Wilton Park关于中国改革和社会转型问题讨论会,就中国的政治改革和社会转型问题发言;
2008年12月,就反就业歧视问题访问国际劳工组织、德国司法部和芬兰人权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