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在《决定》中提出的战略目标。这一战略目标与我国国家现代化进程紧密关联。为此,《决定》还提出了到2020年文化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而无论实现战略目标还是将“奋斗目标”落实,“科技强文”都是一个重要举措和强劲动力。所谓“科技强文”,指的是我国文化建设中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创新与融合发展,指的是充分发挥并有效实施科技进步在我国当代文化建设中的驱动作用、支撑作用和提升作用。
精神产品有效传播中的科技力量
文化建设,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提供文化产品的服务,前者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制造业而后者属于服务业,二者都有包含着生产者、生产工具和生产对象(材料)的“生产力”。对于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化生产力”,是否也会遭遇、也需正视“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文化产品的生产是精神产品的生产,或者说是通过精神品质来提高产品附加值的生产。但精神产品的一个重要品质,就是它要对受众的精神境界和社会的意识形态产生影响,而“产生影响”的先决条件是实现“有效传播”。实现有效传播,文化产品形态中传递出的价值取向一方面不能脱离传播手段,另一方面也不能脱离产品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对于实现有效传播的两个方面——传播手段和产品形态,“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显然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文化建设包括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
2008年12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强调说,科技发展对当今世界的深刻影响,是从我们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到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面对这种因科技发展而深刻影响并迅速改变着的当今世界,我们文化建设最好的办法包括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就是通过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不断拓展并衍生出时代新兴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活动领域和产业业态。可以说,置身现代信息社会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一方面以科技创新支撑文化创意,另一方面以文化创意引导科技创新。正如李长春同志所说:“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和传播力,催生了一系列新兴文化业态和新的表现形式……这是文化产业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部分,反映了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事实上,这也是我们当代文化建设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部分,代表着文化生产力的前瞻视野和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