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建设现代法治国家,对于真正实行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国家来说,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1999年,全国人大正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条款载入宪法,就说明了我国已经开始了从人治国家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转变的历史进程。在我国,人治思想根深蒂固,这是由漫长封建专制主义统治而形成的。当然,历史上的人治,曾经有过肯定作用,但是,人治归根到底是专制主义体制的意识形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治常常成为各种各样等级特权体制的思想理论根据。从历史发展上来说,现代社会的法治思想,是人治思想的对立物,它与形形色色的专制主义、等级特权体制,是不相容的。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完全可以这样说,谁没有基本的法治观念,等级特权意识就会成为伴随着其言行的一个幽灵。所以,不断地消除人治思想、增强社会主义的法治观念,这是当前党政领导干部政治道德修养的一个基本要求。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这些基本趋势,是不可逆转的;但是,旧体制的顽固性、旧观念的阻挠或者干扰,形成了前进中有形无形的阻力,从而使社会转型成为一个艰难的历史过程。同样道理,在社会转型时期人的观念转变,也是一个艰苦的思想过程。这就是说,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过程,决不会一帆风顺,随时都会遭遇各种风浪。不过,我们还应该坚信“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个真理,所以,我国社会的各级领导者,应该认清社会前进的大趋势,勇敢迎击各种挑战,这样才能成为有远见卓识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