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聚集了文化领域的各界精英,在我国文化建设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责任。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决定》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但最重要的还是三个建树,即提出了一条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一个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一个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三个一”可以说是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总纲,贯穿《决定》的始终。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社会主义文化要大发展大繁荣,首先面临的是道路选择问题。走什么样的道路,决定着文化建设的成功与否。因此,《决定》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这个概念,这也是党中央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后,又一次明确了一条道路。其意义在于,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总道路在文化领域的拓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党九十年的三大成就之一,并明确要求“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怎么样拓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就是一个重要方面的拓展。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相结合、相协调,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根据《决定》的表述,最基本的是三个方面:
一是指导思想。《决定》指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马克思主义作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给中华文化注入了先进的思想内涵,是指引文化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指针。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解决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确保文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是发展格局。《决定》指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科学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自然也是文化发展的主题,文化建设也要走科学发展之路。我国的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因此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根本任务。文化发展的根本目的是顺应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文化建设也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三是发展方向。《决定》指出:“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
社会主义文化要大发展大繁荣,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精神支柱问题。有没有精神支柱,决定着文化建设的前进方向正确与否。因此,《决定》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兴国之魂”的重要意义,要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来认识。改革开放以来,党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这个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群众的幸福线。其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这次十七届六中全会又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其根本寓意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灵魂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得到始终不渝的贯彻执行。因此,《决定》要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兴国之魂,其作用形式是“融入”,润物细无声。《决定》重申并拓展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是过去已有的提法,而融入党的建设全过程则是新的要求。也就是说,党带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首先就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党的执政理念创新,规范党的执政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兴国之魂,是要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但重点是文化领域,因此要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发挥引领社会思潮的作用。这就表明,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导向作用,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才能方向明确、健康发展。
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社会主义文化要大发展大繁荣,还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目标确定。有什么样的目标,决定着文化建设的发展前景。因此,《决定》提出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我们首先要认识到这一目标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文化领域的具体化和进一步展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国发展的总目标,其中“文明”是对文化建设的要求,“现代化国家”是强国的基本标志。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的提出,必须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共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目标的实现。
什么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决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要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其一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作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也是文化建设的核心。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就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只有这样的文化更加深入人心,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全面发展,才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其二是文化发展的新局面。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标志和应有的状态。其三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影响力。从国内来讲,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从国际来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是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强大合力。”“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人民政协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特点和优势,聚集了文化领域的各界精英,在我国文化建设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责任。要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参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提供舆论支持;要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为社会主义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通过各级政协委员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努力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张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