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宗教局召开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组织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众所周知,前不久闭幕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般民众对于马克思宗教观的理解,最有影响的就是“宗教鸦片论”。宗教是麻痹人民的鸦片,这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宗教鸦片论”,学术界和社会上的争论很多,甚至被戏称为学术界的“第三次鸦片战争”。关于“宗教鸦片论”的争论,并非是简单的书斋里的理论博弈,而是关系到如何看待社会主义社会中宗教功能的重大问题。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如果我们依然认为宗教只能是麻痹人民的鸦片,那么显然这种“鸦片论”必然与“斗争论”相联系。而当今,我们积极倡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种“适应论”是与“引导论”相联系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就是从鸦片论、斗争论到适应论、引导论,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方面最伟大的理论创新。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就是彻底抛弃了认为宗教在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在内的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只能发挥负面消极作用的旧有观念,肯定了宗教可以在当今社会发挥正面积极作用。而且,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该《决定》首次明确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可以发挥正面作用的重要领域——文化。
以往,持传统观念的人比较强调宗教在伦理道德方面的作用,对宗教社会功能的认识过窄,对宗教在文化发展繁荣中的积极促进作用评价不足。实际上,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赵朴初等我国老一代宗教工作者,都积极推动“宗教是文化”的观念,不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经堂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至今仍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汉语神学,基督教本色化、本土化等宗教文化现象,也在不断丰富着我国当代文化。
正如我国著名宗教学者方立天教授所指出的:“在当代,一个没有文化素质和品位的宗教,是没有前途的。”文化素质、文化品位正是当今中国宗教生命力之所在、宗教前途之所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既有利于世俗社会的进步,又有助于宗教文化的发展,无论对祖国文化的繁荣还是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都是双赢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