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要早一点拿出去,再搞四千人讨论不行了,也不需要,因为四千人的意见已经充分发表出来了,而且现在的修改稿子也充分吸收了他们的意见。现在的方法,就是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七十几个人,花点时间,花点精力,把稿子推敲得更细致一些,改得更好一些,把它定下来;定了以后,提到六中全会。设想就在党的六十周年发表。纪念党的六十周年,不需要另外做什么更多的文章了。也还需要有些纪念性质的东西,但主要是公布这个文件。
要说有缺点,就是长了一点。我们总是想把它缩短到两万字以内,最后要求两万五千字,现在是两万八千字。现在看来,多三五千字没有关系,勉强缩短也不必要。当然,如果大家讨论当中能够在一些地方压缩点篇幅,那更好了。
这个文件是在四千人讨论和最近四十多位同志讨论的基础上修改的,好多好的意见这里面吸收了。比如陈云同志提出,前面要加建国以前的二十八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见,现在前言有了。还有其他许多重要的意见,大家一看就晓得哪些是根据大家提的意见修改的。当然,也有些意见没有接受。
总之,中心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毛泽东同志的功绩是第一位,还是错误是第一位?第二,我们三十二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前十年,成绩是主要的,还是错误是主要的?是漆黑一团,还是光明是主要的?还有第三个问题,就是这些错误是毛泽东同志一个人的,还是别人也有点份?这个决议稿中多处提到我们党中央要承担责任,别的同志要承担点责任,恐怕这比较合乎实际。第四,毛泽东同志犯了错误,这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犯错误,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犯错误。
(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九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九
总的来说,这个决议是个好决议,现在这个稿子是个好稿子。我们原来设想,这个决议要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实事求是地、恰如其分地评价“文化大革命”,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功过是非,使这个决议起到像一九四五年那次历史决议所起的作用,就是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我想,现在这个稿子能够实现这样的要求。
这个决议写了一年多了。中间经过四千人的讨论,以后是几十人的讨论,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这次六中全会预备会的讨论是第四轮了。我看是相当认真、严肃,也相当仔细了。
核心问题是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稿子的分寸是掌握得好的。比如提不提毛泽东同志的错误是路线错误,就有个分寸问题。我们不提路线错误,是考虑到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个提法过去我们用得并不准确,用得很多很乱。过去我们讲党的历史上多少次路线斗争,现在看,明显地不能成立,应该根本推翻的,就有刘少奇、彭、罗、陆、杨这一次和彭、黄、张、周这一次,一共两次。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是维持了,但也不好说是什么路线斗争。
说罗章龙是路线错误,老实说也没有说中。罗章龙是搞派别斗争,是分裂党,另立中央。高饶事件也是类似那么一个性质,当然还不是另立中央。瞿秋白的错误不到半年,李立三只三个月。过去评价历史上的路线斗争并不准确,这是我们不主张提路线斗争的一个理由。还有一个理由,过去党内长期是这样,一说到不同意见,就提到路线高度,批判路线错误。所以,我们要很郑重地来对待这个问题,这是改变我们的党风的问题。对十一大,不要说什么路线错误。对“文化大革命”,我们也不说是路线错误,按它的实质分析就是了,是什么就是什么。实际上,现在这次决议对“文化大革命”错误性质的分析,超过了过去所谓路线错误的概念。
当然,不提路线斗争并不是说路线两个字就一概不能用了。比如三中全会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这样的提法以后还可以用。不但路线,总路线也可以用,现在我们就讲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新时期的总路线。这次决议也用了路线这两个字,不是没有用。有些场合拿路线两个字来表达比较顺当,比较自然,而且一讲就明白。但是,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讲它的内容,原则上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这次决议开个先例,以后也这么办。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为什么我们这次要强调恰如其分?就是在前一段时间里,对毛泽东同志有些问题的议论讲得太重了,应该改过来。这样比较合乎实际,对我们整个国家、整个党的形象也比较有利。过去有些问题的责任要由集体承担一些,当然,毛泽东同志要负主要责任。我们说,制度是决定因素,那个时候的制度就是那样。那时大家把什么都归功于一个人。
有些问题我们确实也没有反对过,因此也应当承担一些责任。当然,在那个条件下,真实情况是难于反对。但是,不能回避“我们”,我们承担一下责任没有坏处,还有好处,就是取得教训。这是从中央领导角度上说的,地方上没有责任。我和陈云同志那时是政治局常委,起码我们两个负有责任。其他的中央领导同志也要承担一些责任。合不合乎实际?也合乎实际。这样站得住脚,益处大。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原来讲要实事求是,以后加一个要恰如其分,就是这个意思。
第三点,讨论当中提到粉碎“四人帮”以后头两年的问题,曾经有同志提出,是不是提华国锋同志的名字?后来我们大家斟酌,认为不提名字还是不行。这次决议应该同去年十一月政治局会议的通报相衔接。现在这个决议稿子里面的许多措辞比通报要温和得多,更柔和一些,分量也减轻一些,我看这样比较好。为什么?因为这是叫若干历史问题决议,那个是政治局会议的决议。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这是要放到历史里面去的一个文件。
当然,政治局的文件也要放到历史里面去的,但是这个历史决议是更庄重的一个文件,我想,分量更恰当一些,没有坏处。但是,华国锋同志的名字在这里需要点,因为合乎实际。如果不点名,就没有理由变动华国锋同志的工作。首先是这个问题。政治局决议正确不正确,华国锋同志的工作应该不应该变动?要回答这个问题。同时,按现在的政治动态来说,也有必要。大家都知道,现在“四人帮”的残余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谁的旗帜?过去是打“四人帮”的旗帜,现在打谁的旗帜?就是打华国锋的旗帜,就是拥护华国锋。所以,这种动态很值得注意。
当然,我们应该说,我跟好多同志也说过,这些事华国锋同志本人没有责任,他自己并没有搞什么活动。但是,这种社会动态值得注意。所以,我们这个决议里面写上华国锋同志的名字,指出他的错误,对于全党、对于人民有益,有好处,对华国锋同志本人也有极大的好处。
另外有些问题,比如“文化大革命”原因中提不提小资产阶级思想影响,决议中不涉及没有坏处。如果有必要反对小资产阶级思想影响,将来搞其他文件再说,来得及。这里不涉及这个问题。这里要批判的是另一个问题,就是对列宁关于小生产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这一段话的误解或教条化,搬错了。我们这次讲“文化大革命”的原因,不涉及小资产阶级,也不必照样搬用过去的提法,说每一个错误的根源就一定是三个,一定都有社会根源、思想根源、历史根源。我们这次有个新的讲法,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