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画和古董牟利难了
“南京的艺术品收藏市场本来就刚刚起步,就像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还没走稳呢。现在加征个人所得税,市场必将遭受沉重的打击。”一听说今后拍卖艺术品要征税,画家、收藏者、拍卖行无一不发出这样的感慨。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5月1日起,个人拍卖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所取得的收入,将强制缴纳2%到20%的个人所得税了。记者获悉,目前南京尚未接到相关通知,但征收个税势在必行。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按什么比例征收个税,都会对南京艺术品收藏、拍卖市场造成很大的影响。
征收税率达20%
按照《通知》规定,拍卖收入征税将分两类。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仍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一幅画,收藏家以3万元买入,以4万元卖出,从而产生了10000元的投资收入,对于这10000元,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就是2000元。那收藏家的实际所得只有8000元。此外,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操作性遭质疑
李军是南京某医药公司的老总,他爱好字画甚过爱自己的妻子、女儿。他目前收藏了傅小石、齐白石等作品,价值上百万元。当他听到拍卖字画要缴个税后,第一句话就反问:升值的要缴个税,亏本的怎么办?李军告诉记者,他在2000年买入画时价格约为5000元/尺,后两年曾飙至1万元/尺,2006年后则降到6000元/尺。表面上看增值了1000元/尺,但是算上这四年来的投资成本,他并没有赚钱,现在卖出还要亏损好几万元呢!据介绍,像他这样亏本的大有人在。
而范某是南京著名的中青年书画家,近百幅作品被民间收藏。但他表示,古玩、书画作品与其他商品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原值很难界定,特别是自己的作品到底值多少钱,得看市场认可。而且,通过发票等有效凭证来确定艺术品原价的做法也难以保证其真实性。
而按照国税总局的规定,该拍卖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凭证为准),通过商店、画廊等途径购买的,为购买该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通过拍卖行拍得的,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通过其他形式取得的,参照以上原则确定财产原值。
低迷的市场“雪上加霜”
采访中,不少书画家表示担忧。他说,南京好不容易经过两年的培育,艺术品市场有所起步。现在一征个税,收藏家肯定越来越少,毕竟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而众多收藏家也直言,现在股票、楼市这么火,我还不如去炒股、炒房呢。
南京某拍卖行的相关人士说,因为从去年开始股票、基金等市场日益红火,南京的艺术品收藏资金流失明显,艺术品所得税等征收,难免更让原本就逐渐冷却的南京艺术品市场“雪上加霜”。而南京拍卖行本来就步履维艰,今后更难做了。而一旦对艺术品拍卖的委托方(也就是卖家)征税,难免会助长本就“虚高”的交易价格,而买方市场的不积极态度,更会让艺术品市场萎缩。业内人士分析,该《通知》在目前艺术品市场尚未成熟的前提下,打压的极有可能是整个市场。
昨天(26日),南京市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拍卖所得缴个税并不是新消息,南京对此项财产收入一直在征收个税。因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要缴20%的税,而且1997年时,国家税务总局就下发了《关于书画作品、古玩等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书画作品等拍卖收入征收个税的问题。今年4月4日下发的新政策只不过就具体细节进行了明确,从可操作的角度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