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盛峰:互联网是当代社会的精神象征物
余盛峰(《文化纵横杂志编辑部主任》):我的发言谈不上评论,主要是读了文章之后,结合自己的思考谈一点感想。赵汀阳和王俊秀老师在文章中给我最大的启发,并不仅仅是技术层面对互联网的讨论。互联网其实是作为当代世界秩序演变,作为世界秩序潜在革命性变化的精神象征物,凸显其重要性。正像牛顿时代和霍布斯时代以机器为时代象征物,互联网是当代社会演变的精神象征物。对这种象征物的理解和分析,用工业时代的政治与社会理念概念进行分析的话,可能会出现许多错误。
当代中国的思想讨论急迫需要更新传统的一整套概念。我这几年研读比较多的是德国的一个社会理论家尼古拉斯·卢曼,他提出一整套自创生系统的理论概念。对于这样一种自创生秩序的认识已经不是停留在科幻式的想象,而是有一整套严谨社会理论作为支撑。
首先需要解构的概念就是主体和个人。我们当代社会基本的秩序单元已经不是个人或者主体,不是肉体和精神性的个体。可以用一个概念也就是“沟通”来替代,“沟通”是当代社会基本的组织单元。香农(音)对信息做了界定,即可分解为信息、接受和理解。由这三个过程结合而成的沟通过程,通过每个社会系统的特定化,比如说法律系统有它自己一整套的信息沟通语言,经济系统有它独特的沟通语言,政治系统也有它自身沟通的语言。在我们当代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个功能分化的社会子系统。用一个比较炫的词,就是各个不同的匿名魔阵,匿名母体,匿名的MATRIX,构成了当代社会的基本秩序单元。
在这个社会过程中,个人和主体仅仅是作为系统的环境存在,系统不会直接考虑个人的感受,个人的身体和心理,只是偶尔被系统的代码运作考虑。如此,我们可以重新思考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爆发,更多的不是资本家的贪婪,不是华尔街阴谋造成的危机爆发。目前的对策分析,多是主张通过制度设计控制个人贪婪,事前进行法规规制,事后进行法律惩罚。但是,这些规制手段后来都被证明失败,因为现代规制理论研究已表明,所有法律都有漏洞,因此任何事先设计,都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欧洲思想界现在提的一个方案“纯货币改革”,就是希望通过金融系统本身的运作逻辑来处理金融系统本身的风险,要处理的对象并不是个人的贪婪和个人的道德,而是“系统的成瘾”这样一种系统化现象。
也就是说,面对当代秩序的特殊动力机制,面对当代各大不同功能系统自身的封闭性运作,我们需要不同的思考方式来应对。这也涉及到我们对传统政治、宪法、自由、平等这些概念的理解,也需要重新定义。
我们对现代性危机的判断,还是试图用民主国家和民主政治,通过一个固定领土国家之内的议会政治、民主政治、党派政治,通过政治系统的集中输出,来解决各大系统出现的不同问题。经济也想管一下,教育也想管一下,法律也想管一下。事实证明,这些不同的社会子系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独特逻辑,政治宪法和政治权力的渗透,事实证明,大多是不管用的。
更大的乌托邦方案,是认为既然已由民族国家过渡到全球化时代,因此希望在全球出现一个世界国家和世界政府,通过世界政治这样一套方案,来解决世界范围内的世界系统的危机。这也被证明是一种幻想,一种浪漫主义的天真幻想。德国学者托伊布纳提出了,我们现在已经不能再用民主国家的政治宪法概念来试图解决不同社会子系统的问题。与此相类似的判断,比如说汪晖认为当代是“去政治化的时代”,需要重新恢复政党政治的活力,但是,实际上这同样是浪漫主义的想法。
现在试图用政党政治再政治化这样一套逻辑,解决经济系统的问题、教育系统的问题、法律系统的问题、医疗系统的问题,是不可行的。或者说,不同系统的代码已经不能直接翻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正出现一种新的状况,即全球的或者民主国家之内,出现不同系统自身的宪法化趋势,包括经济宪法、媒体宪法、互联网宪法,它会逐渐内生出一套这个子系统的内在宪法。在这样一个演化过程中,可能会形成全球片段化的子系统的宪法化网络结构。在这样的一个网络化演化过程中,不同的系统宪法秩序会相互激荡与干扰,在这个互动、激扰和结构耦合进程中,会逐渐形成一套新的世界秩序。这些子系统的运作是封闭的,但是它的认知是开放的。但是它的认知性开放,并不是把外部环境的信息直接输入进来,而是会用它自己的一套运作代码来认知。比如政治就是用权力/非权力来解决处理问题,经济以支付/非支付,法律以法/不法作为系统的运作符码。并由此形成一个自我递归性的反身运作,通过自我再循环和自我再生的过程,实现系统的封闭化运作。不同的社会子系统形成相互激扰的结构耦合关系,并由此形成全球片断式子宪法的网络结构化趋势。也就是说,互联网是作为一种精神和世界秩序的意象,是作为重新想象当代世界政治的资源而富有意义。这种思想范式的转变,有助于我们思考当代出现的很多问题。
王俊秀老师提的适当社会这个概念,可能用这套话语重新转化一下。可以这样说,一个系统在其历史演化过程中,会遭遇一种双重运动。比如说,近代政治在其系统分出和历史生成的过程中,也即“政教分离”的历史时刻,伴随政治与宗教的分离,政治系统不断获得扩张,这是政治系统“构成性”历史运动逻辑的展现。而在这个演化过程中,由于政治权力的不断扩张,政治专制程度不断提高,“国家理性”开始遭遇一个“反制性”和“对抗性”的运动,比如三权分立、司法审查、议会民主、政党政治,这共同构成了系统演化的“自我限制性”宪法功能。“构成性”和“限制性”这“双重运动”推动了社会子系统宪法化动力的形成。在今天,经济系统、法律系统、宗教系统、科学系统,乃至今天所谈的互联网系统,也都有可能出现同样的“双重运动”趋势。所谓的“适当社会”,也就是这样一个系统“双重运动”演化的理想愿景。在今天,这样一种限制性的系统自我约束机制,将由哪些社会力量、社会动力和社会结构来支撑和发动,也即“反制性力量”的重新发现,将是未来政治讨论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今天的互联网意象时代,我们迫切需要重新定义政治,重新定义自由和民主,重新定义权力和宪法,以开放出一些可以提供当代分析、想像和讨论的思想空间。
师曾志:我们可能处在一个共变互在中的社会
师曾志(北京大学公共传播与社会发展中心主任):意义互联网概念的提出是及时的,也是意义重大的。互联网不仅仅是传播载体变化的研究,更重要的是互联网在中国社会变迁中所承载的意义。今天听了各位老师的发言,突然想到一句话,就是马克思·韦伯所言的对知识的诚实。韦伯那个时代,强调的是对价值和事实知识的分条缕析。我今天想谈知识的诚实,只是想说,意义互联网更多的是从体验到意象,再到意义的实践过程。在座的很多学者是研究哲学的。哲学是一种介入世界的方式。哲学自身也有一个变迁和转向的过程。
互联网时代我们关切的是,理性逻辑思维还是实践行动思维?我觉得自己的思想来源恰恰是中国社会的实践。这种实践包括互联网对政府、媒体、企业、NGOs、个体等的冲击和变革。当年一边做微博的研究,一边做着农村电子商务的调研分析,一边在做NGO领导人和媒体人的培训,人一直处于分裂状态,不知它们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逻辑关系。后来在实践行动当中,逐步悟出,互联网与社会发展存在一种赋权关系,它可以对网民赋权,也同时可以对农民赋权,进而发现,互联网对政府、企业、NGOs等都存在赋权的可能性,从而提出新媒介赋权和公共传播的理论。
各种互联网实践的分析,最终是国家与社会协同共进的再现,内生的或者增量改革的力量在实践与行动之中,对这些实践和行动的了解,是哲学以及其他学科研究的源泉活水。
强调实践和行动,也是从另一个方面说明道德与伦理的不同。道德角度就是对事物规则性、统一性的肯定或者否定,伦理则如德勒兹所言是一套非强制性的规则,这些规则按照我们的所言、我们的所行所导致的生存方式来评价我们的言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需要追问一个问题,伦理让我们从哪里出发?我特别同意赵汀阳老师所说的,一定要从权力切入。互联网时代权力更多地意味着象征性权力,我们首先应关注符号世 界的到来以及象征符号在权力场域中的意义。简言之,象征符号所构筑的权力场域是通过语言建构意义的世界,也在解构与重构着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新媒介赋权 提供了国家权力的自上而下以及公民权利自下而上双向运行的可能性。
从新媒介赋权的角度观察,意义互联网强调了从经验的社会到体验的社会转变,从宏大叙事向小叙 事的转变。小叙事中更多地关注从利益的分享到意义的分享。体验是很难确切定义的,移动互联网的体验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体验呼唤的是人的智性与直 觉,是在生死两端同时感受自身的存在与意义的。诚如阿多诺对本雅明意象概念的解释,意象恰是那些被日常观察视为纯粹主观性和偶然的经验被看成是客观的东 西。
体验让人越来越认识到,大众传媒的众声喧哗与我何关,寻找生命的共同感成为了联接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内容。新媒介赋权所生产与再生产的主体性以及主体间性正是以生命感为基础的,而主体性是对客体性事物的布展。
赵汀阳老师强调运作的力量,我想强调的是传播的力量。传播不仅仅是作为载体、介质或渠道,它更是一种变革社会的力量。内容和传播永远都是知识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俊秀意义互联网研究中还提出适当社会的概念,我觉得我们可能处在一个共变互在中的社会。风险 变换的不仅仅是自然的,技术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的,它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根本的却是生命个体的共变中的互在与互在中的共变,展示的是一个个个体生 命的风格和自我生存方式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才能真正形成意义互联网。
张健:现实逻辑必将渗入虚拟空间
张健(北京大学民族中心执行主任):我的研究范围跟今天讨论的话题差得比较远,但是会上很多论点是能刺激到我的,感觉收获很大。个人完全赞同王俊秀刚才说的应以互联网权力来对应现实世界中的权力这一基本论点。
赵汀阳的发言非常有启发性。不过,我有一个不太赞同的地方。比如说赵汀阳把现在互联网状态类比为某种“初始状态/江湖”,并认为会从此延伸出新的规则、制度和权力。但是不论霍布斯还是罗尔斯,或者其他所有“初始状态”来展开论述的哲学家、思想家,都是把“初始状态”作为一个思维工具。所以,才有洛克原始状态和霍布斯的那么不一样。这都他们的思维工具,而非他们认为的现实或曾有存在的状态。互联玩的问题在于,它恰恰是一个现实存在,我们没有办法假设它是“初始状态”。
互联网从诞生那一天起,其演进过程中就浸透着全部既有的权力、资本、情感等因素。当初每个人都是带着自己在互联网之前、之外的东西进来的,而且现在也没有办法不让任何人别进来,“国家”也可以杀将过来,国家的存在在互联网上已经没办法否认。这不是一个“江湖”,这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现实社会中的秩序的转进。刚才王俊秀讲的1996年的网络独立宣言,现在看来是太浪漫主义了。互联网当然可能赋权,使无权者有权,但是它能在什么程度上做到这一点,要打一个很大的问号。或者说,我虽然完全赞同王俊秀的路线和指向,但是乐观程度没有他那么高。
话讲回来,我今天讲的跟前面诸位讲的,其思维方式有点反。各位都在讲互联网怎么样可以改变现实?这发问并无问题,不过从思维上说,我们恰恰应该先进入现实,看现实中的状态是什么,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不是只存在从前者到后者的因果链条,而不存在从后者到前者的因果链条?如果两个方向上的因果机制都是存在的,那么还要进一步问,在任何给定“虚拟-现实”联合体中,哪一方的因素更大一些。就当下的中国而言,我要说的则是必须要先改掉在互联网之前就存在的国家权力。根本的是政治解决,而不是技术解决。在那之后,才会有新长出来的互联网世界和所谓“适当社会”。在这个政治解决的过程中,一定也会用到互联网中的一切。但是思考当下的互联网之种种,从政治出发也是好的。
李谦:互联网:消费社会或公民社会
李谦(《文化纵横》杂志社编辑):在我看来,也许从未来形势判断上来理解,两位老师的某些观点存在着交锋、对诤,但是如果从动态演化的视角来分析,两位老师的观点实际上是彼此共在、存在的两种互联网演化动力。换句话说,两位老师各自不同的观点,其实不是对互联网未来发展的定性,而是对互联网演化的两个不同层面的观察。而这两个貌似对抗的面向是共同存在的。
互联网是一个纯粹的人造物,其演化发展与个体和组织的行为动机是一体相融的。我想从我自己的专业知识产权,从互联网发展与知识产权入手,提一个可能有些接地气的观察。
互联网刚刚开始商业化、社会化,就是被视为非常激进的开放运动,其首当其冲猛力挑战的就是知识产权的观念与制度。无论是执法不力、难行,还是通过立法降低知识产权保护——如众所周知的避风港制度——互联网全方位地质疑、挑战知识产权制度。我们现在看到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三大公司,他们的平台崛起,很大程度都是在各自的商业领域内不同程度违反知识产权法,以一种“低法治”竞争策略夺取平台崛起的契机。腾讯、百度直接违反著作权法,以及阿里巴巴淘宝里海量的违反商标法的商业行为。当年阿里巴巴成立天猫时,其内部战略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新的规范市场,跟淘宝作为小卖家市场,市场内存在海量侵犯知识产权的商业行为进行区隔。
时至今日,我们可以说,早期互联网发展是极其激进的开放、分享运动。但是诡异的是,互联网一旦日益商业化、资本化以后,其本身内在的演化逻辑就已经嵌入了当下社会已经固有的政治经济学逻辑,所谓开放-分享运动立刻遭到不同力度、不同方向的收缩。现在互联网发展至今,web2.0、社交网络、移动互联网,以及现在最重要的技术与概念:云计算与大数据,其基本趋势是互联网将所有的信息转化为比特,比特层累成数据,数据则成为互联网公司最核心的资产。对数据的争夺和圈占,成为互联网公司当前最猛烈的商业行为。现在,在法律层面上,关于商业数据的法律公共政策,无论中外,都还没有一个非常明晰的前景。因为其中涉及到个人数据如何商业化的问题。但是无时不在商业战攻防中的互联网公司现在已经敏锐地发现与数据财产具有最密切联系的部门法律就是知识产权法。互联网公司说,数据是它最重要的财产,那它是什么财产呢,动产?不动产?还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无体物?显然,数据是典型的无体物、抽象物。极其吊诡的场面出现了,互联网公司瞬间成为知识产权无体物财产的捍卫者,各个互联网平台公司都崛起,成为了将数据资产割据一方的封建领主,开放-分享的互联网运动瞬间形势逆转。今天,如我们所见,淘宝和微信打通不可能,百度和360打通显然也不行。
因此,互联网的演化发展,并不是一个线性、单一的进化形态,而是不断剧烈复杂变化的演化过程,寡头竞争、资本垄断这些大工业时代的经济行为并没有在互联网时代消失,相反适应了更能野蛮生长的环境。这是不是悲观的现状呢?我又觉得其实不是。我把我的观点集中在一点,互联网现在这样子其实还不是一个真实的人类社会的延伸或映射,而是一个变型的人类社会,即只存在着被视为消费者社会的社会形态。消费者-公民,就像古代社会,臣民-公民的对举一样,互联网公司将所有的互联网用户首先视为消费者,通过“按需生产”,如赵老师所言一样,通过服务来控制消费,以消费欲望来控制人,现在互联网公司显然沿袭这个逻辑,把互联网用户变成一种消费主体,掩盖人作为主体的其他面向。现在,互联网所提到按需生产是个非常精准的词汇,尤其是大数据的发展,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完全消灭掉,因为所有信息都是由他控制。但是,庆幸的是,互联网这一项伟大技术的要义,即是去中心化与再圈层化的不断循环,一方面互联网在不断地去中心化,但是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地再圈层化,这种圈子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不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长尾效应所溢出的散落群体。这里就有着一个“存在与显现”的辩证关系,在传统社会,存在的不一定显现,因为显现需要成本,需要纸张、需要公共空间,显现的却不一定存在,因为那说不定仅仅是一种刻意的、虚幻的意识形态地维护。然而,现在互联网是一个完整的人造世界,在这里显现已经不需要成本,只需要互联网用户稍加偏离自己的消费者身份,显现自己的其他面向,并且在不断与人互动的过程中,共同建构出一个新的公共空间。互联网用户不能仅仅是沉湎欲望的一个消费者,而且应该是一名虚拟空间的公民。互联网就是这样的演化过程,不同的个体在主动参与,每个人把自己的想法投射进去,让各种可能性增长、发达、充裕,不要有一个面目单一的形象。如段老师所言的,说互联网让诸神出现,未尝不是一个好事。
胡泳:时间与网络
胡泳(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大家都在谈文明的转向,时间的作用,意义的再生产,哲学的最高范式。所有这些东西,我觉得很有意思。因为我们知道经过后现代社会这一拨,经过解构主义这一拨,宏大叙事在这个潮流当中,是为这个时代所不齿的。
从整体的发言感觉而言,我感觉有一种宏大叙事的复兴,的确跟现在研究的信息社会的各种因素都在巨变有关。除了技术和商业革命,除了社会和政治结构,甚至包括认知范式都在发生巨大变化,而以前要素的改变没有那么厉害。
同时,这种情况的出现,也可能来自于我们前面有一阵的确过于关注小的东西,如经济学家黄达所 言:是不是存在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大家都重视对策性的研究,而忽视基本理论的研究?甚至我们在意义互联网一文中提出来,原来有一个祛魅的过程,现在是不是 有一种重新返魅的革命性。我正在重读《1984》,里面说乌托邦社会的无产者,他们像蚂蚁一样只能看到小东西,不能看到大东西。所以宏大叙事如果复兴的话,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趋势,这是我刚才的一点感觉。
因为我比较关注社交媒体,就这个东西,我想讲几点,跟各位形成一个印证。
首先关于时间的问题。社交媒体里面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是时间,它的时间概念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时间在这里头不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时间成为媒体的核心。所谓的核心有好几种意思。比如组织原则,所有的媒体是按照时间组织的,它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最 简单的表现形式,信息是以信息流的方式呈现,当你使用微信微博,你使用FACEBOOK,那种状态更新,所有的东西都是伴随着苹果的触控技术,你只要下拉,信息会源源不断在你下拉的过程中呈现。这跟传统的你从报纸、杂志或者是图书、电影那样的媒体中获取信息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这样一种组织方式和呈现方式导致很有意思的东西,比如最新的东西永远在最上边,不管这个最新 的东西是不是重要。因为传统的媒体会说我有头条,我有电视的最开始的新闻,按照重要性排序的,但是我们知道在信息流当中,它不按重要性排序,遵循的排序方 式很简单,叫做时间线。谁最新,谁就永远在上。这会影响很多东西。另外信息流会造成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刻的意义大于天,大于年,大于十年,大于百年。每一 个时刻的重要性大大地增强了。我个人使用的微信是一个英文版,英文版的朋友圈这个词,在微信的英文版叫做MOMENT,我觉得非常恰当,典型地描述了在获取信息的时候,对个人的时间概念造成的影响。
除了这种表现形式以外,当然还有内容。内容有很多的方式方法,比如TWITTER的字数限制,其实是一个时间限制。微博、微信也是短小的,碎片式的。微视8秒钟视频,它在告诉你,你现在的视频必须以一种极其简短的、压缩的、受到限制的方式表现。因 为这种压缩会造成很多好处。比如会造成效率的提高,知识采集的加速度,以及生产的轻易性,也即是很容易生产。生产的轻易性会导致生产者无穷增多,这就是我 们所有人都有麦克风的情形,只要你会知识采集,你在5分钟之内,可以变成任何领域的小专家,毫无问题。
这些是好处,但是与此相关的,我们会看到其他的问题。比如前一阵政府打击网络谣言,谣言跟媒体的时间组织原则,跟内容的压缩是有巨大关系的。因为在这样一种展示形态当中,谣言或者叫做误传,或者叫做有意传播的假消息,的确比以前获得更可能传播的机会。
相对于知识生产来讲,还有其他的问题,比如有没有可能在140个字之内表现思想,这也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
我当然是讲社交媒体,如果我们的商业和社会都采用时间作为组织原则,这个将来对个人、组织、政府、媒体和整个社会,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这样一个时间的压缩,到底是增加了知识的宽度,还是改变了知识的混合方式?因为知识有可能有一个短的表现形式,但是通过链接出去,永远把它指向更加长、更加深的内容。所以,知识的采集方式会发生另外的变化。这里头就有很多可以讨论的问题,这是我讲的第一点。
第二点,除了时间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叫做网络。当我说网络的时候,我指的是人与人之 间的连接性在这个时代空前增加。这导致越来越多的个人消费内容,现在其实被这个个人属于哪个网络所影响。我们可以提出一个概念,个人学习网络,今天的学习 全都不是个体的学习,完全要看你处于哪个网络之内,你的知识结构是受制于你所处的网络的。
由此造成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你不懂网络如何影响个人的体验,最终一定会影响你这个人在网络 社会当中的生存。由于有这种可能性,我们要重新来看什么叫做媒介素养,什么叫做数字鸿沟。因为这些鸿沟和素养都决定你在网络当中能不能获得最大的效用。而 且,由此也会造成其他的东西,比如网络中的信息消费,如果是个人认知被网络所决定,有可能造成其他有意味的变化,例如会不会产生群体激化,会不会产生回声 室效应。最后就把我们带向一个崭新的问题,当个人越来越多地与不同的网络相联系,我们作为人类能够理解和控制这些网络吗,还是我们完全控制不了它们?或者 当网络给予我们前所未有的获得新思维和新视角的机会的同时,可能增加人类的理解,但也极有可能产生完全相反的结果,即我们的网络窄化了我们的思维,导致了 社会的共识更难达成。所以我们需要研究,到底网络增加了不平等还是共识。
如果你把时间和网络两个因素叠加在一起,它们又会怎么影响我们的社会?最终这些社会性技术会 不会影响到人类的学习,人类的认知,包括人类的大脑本身?我和永朝、奇平刚刚在美国访问了一些科学家,他们致力于研究合作的机制背后有没有可能找到进化的 动力,或者从进化角度来看,我们人类的大脑是不是固有的就有这样一些合作的本能。
对于合作机制的研究,最后一定会延伸到我们社会性技术对于人脑的影响,以及通过对于人脑的影响,怎么样影响到人的行为。这是为什么,现在有大量的研究最后都会指向研究脑科学,要去研究神经科学。
这些东西可以告诉我们一个无穷的可能性的世界,所以我们所有的人都还挺有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有趣的时代,这个时代非常非常的有趣。 对于我们来讲,最好的回报这个时代的方式就是把这些有趣的地方做各种可能的开掘。
赵汀阳:周濂提的两个问题很值得讨论。古希腊言论广场和互联网当然有些类似处,但似乎还存在一个不能忽视的区别。希腊言论广场属于特定城邦,是特定集体利益共同体,还不是今天的复杂多元社会。城邦公民有着高度的价值共识和共同利益,相当于说他们基本一致认同城邦制度,对城邦的核心价值也没有异议。在这个前提下,他们在广场讨论什么?争论的大多是政策,而不是政治。只有当对根本的制度和价值观有异议才形成政治问题,而对于希腊城邦生活,政治是已经解决的问题,政治已经落实为普遍认同的城邦生活方式,因此,城邦需要争论的是政策取舍。比如说要不要装修神庙?要不要与外邦开战?要不要把谁驱逐出城邦?人们讨论的是哪个政策对城邦更有利。当然,并非没有个别人对政治另有理想和批判,例如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但这不是希腊广场的主要情况。
而今天的开放社会,无论现实社会还是互联网,都不具有城邦的政治性质,就是说,今天的社会如此多元,政治问题是个进行时,而远没有完成,不同利益集团对制度的想象非常不一致,在价值观上也缺乏充分共识,于是就要争论那些基本的政治问题。粗略地说,今天的互联网或者社会,既争论政治也争论政策,而古希腊城邦,争论更多的是政策,政治争论只在较少的情况下凸显出来。
至于自由,足够多的选择在实际上可以几乎接近自由,看来如此,所以新专制不是老专制,技术新专制试图为一切人服务,通过提供自由选项去达到支配。老专制往往使用暴力,新专制估计不是这样的,因为人人都是重要客户,每一个人都是需要吸引的客户。不妨想象这样的情况:假如一个人住在北京,一辈子也没去过颐和园,甚至没有想起来要去,也没有觉得因此缺少什么,但如果有个权力宣布颐和园不许去,即使人们本来没想去,那也感觉不对了,因为失去了开放性的自由。自由需要一种潜在的开放性,并不仅仅等于很多选项,再多的选项也一种封闭状态,而不是开放的。而开放性意味着每个人可以自主开发的生活空间。
还有,我对吴强何威李谦等几位青年学者的发言都特别感兴趣,他们对互联网现象的分析也是我想学习的。余盛峰讲到个人概念可能有所变化,我也有同感。我曾经在所谓“共在存在论”里讨论过,未来的存在基本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关系。不过,个人至少还是会作为一个基本结算单位或者说消费终端,这个基本地位没有被动摇。感谢大家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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